税务登记知识(一)


一、什么是税务登记

1、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

2、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法定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

3、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段。

4、税务登记就好比生产、经营的‘税务户籍证’

5、税务登记证分为正本、副本

6、正本应悬挂于生产经营场地显眼处,亮证经营。

7、副本则是办理日常涉税业务的基本资料(减税、免税、退税、领购发票等)

8、丢失及时申请补办


二、税务登记的分类

1、税务登记分为企业的税务登记和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是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也是纳税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3、法律上确定了征税对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件办理涉税事宜。


三、为什么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用途: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免、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税,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四、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1、办理时限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的30天内

2、受理机关  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3、对逾期不办理的,税务机关有权期限改正并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办理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房产产权属证明文件和兔子房屋租赁合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6、上述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只纳税人在同一县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

7、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8、税务登记表有三种不同款式,分别对应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户以及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税务登记知识(二)


一、变更税务登记的办理

1、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的情况:
改变纳税人名称,改变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企业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或者经营范围,改变经济性质、核算方式、隶属关系,改变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或开户银行纳税账户,注册地点或经营地址在本行政区迁移,改变营业执照号码、电话号码,企业股权发生转让、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生变动,其他需要变更。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

纳税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的,应与30日内,持有关资料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变更税务等级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处理。


二、个体工商户停复业办理

1、办理对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2、办理内容:停业登记、复业登记。

3、停复业时间要求: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班里复业登记,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4、停业登记办理方式:如实填写停业申请登记表,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有税务机关代为保存。

5、复业登记办理方式:如实填写复业申请登记表,经审批通过后,取回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6、停业期满,需继续停业的,应在税务机关核准的停业期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继续停业申请。


三、税务登记的注销办理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3、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地点,跨市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4、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况,生产经营地点变更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办理注销登记的,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前办理税务登记。

5、情况2,15日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6、办理税务登记的主要前期事项:缴纳结存发票,清缴税款,稽查结案

7、特定纳税人前期准备事项:一般纳税人需要先缴售防伪税控设备和有关税务证件资料;非独立核算且非独立申报纳税的分支机构,不须清税清票;总机构应先办理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破产企业提供企业破产清算裁定书再缴售发票,清缴税款;有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办理出口退税证的缴售。


四、重新税务登记的办理

1、已经办理税务登记注销,之后时间内又想要恢复生产经营

2、时限要求,30日内


五、常见问题

1、非正常户人,已办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

2、非正常户取消,不能领购发票的

3、非正常户注销,超过一年,可注销税务登记。


 

发票的基础知识(一)

一、什么是发票?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二、发票的种类有哪些?

国税发票类、批发零售业、制造业、加工修理修配业、地税发票类、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服务业、无形资产

三、发票有什么作用?

1、对购销双方,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2、对消费者,发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3、对国家,发票是税务证管和稽查的重要凭证。

四、符合查询发票真伪?

1、12366咨询服务热线查询

2、国税网站

3、携带票据服务厅查询

 

发票的基础知识(二)


一、怎样领购发票

1、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首次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应该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票种,票量,版本等核定手续,然后根据核定的用票资格领购发票。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适用范围或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可以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3、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条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的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开具发票时有哪些要求

1、开具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适用范围

4、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三、发票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1、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

2、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

3、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

4、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

5、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四、发票丢失或被盗的处理

1、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公告声明丢失的发票作废

3、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的发票丢失手续

 

纳税申报知识(一)


一、什么事纳税申报?不申报的后果。

1、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书面申报的一种法定手续。

2、不申报后果:责令期限改正,可处2000一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以上10000以下罚款。


二、纳税申报有哪些方式

1、按申报表:上门申报、邮寄申报、电话申报、数据电文申报

2、按申报表填报人:自行申报、代理申报


三、国税部门需要申报哪些税种?各种税种申报期限

1、主要税种有:增值税(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消费税(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企业所得税(季报、年报、停业申报、注销申报),车辆购置税等

 

纳税申报知识(二)


一、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资料: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

2、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适用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和附表二,财务报表。


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1、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三围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2、烟、酒、贵重首饰、珠宝玉石、小汽车、化妆品等。

3、申报资料:一张主表、若干张附表、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收入取得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个税种。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类。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一、税收协定概述

1、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管辖关系和处理有关税务问题,通过谈判缔结的书面协议。

2、法律地位:国际税收协定优于国内法,税收协定不构成对缔约国税收主权的限制,使用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或方法方面,按‘孰优’原则处理。


二、主要的税收协定优惠条款

主要的税收协定待遇优惠条款:股息条款,利息条款,特许权使用条款,财产收益条款,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


三、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程序

1、审批类:税收协定股息条款,税收协定利息条款,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2、审批类需提交的资料:《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由税收协定缔约地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局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与取得相关所的有关的产权数据、合同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备案类: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税收协定非独立个人条款。

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有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5、追补享受税收协定的时限:3年


 

纳税人的权力与义务(一)


一、知情权

1、税收政策知情权

2、涉税程序知情权

3、应纳税额核定及其他税务行政处理决定知情权

4、法律救济途径知情权


二、保密权

1、保密权的内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例外: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第三方有权查询的信息,纳税人查询自身的信息,经纳税人同意公开的信息。


三、税收监督权

1、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可以进行检举和控告。


四、纳税申报方式的选择权

1、可以直接去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缴代扣、代收代缴税报告表,也可以采用邮寄、数据电文等其他方式。


五、申请延期申报权

1、如果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报告表,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核准后,可在期限内办理。


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1、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2、必须在叫纳税期限届满前

3、所交资料: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1、不包括依法与缴税款形式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见面退税。


八、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1、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九、委托税务代理权

1、有权就以下事项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税款纳税和申请退税、制作涉水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章建制、办理财务、税务咨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等


十、陈述和申辩权:口头或书面形式。


十一、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察权。


十二、税收法律救济权

1、行政赔偿主要指,当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亲还是,可以要求行政赔偿,主要包括: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失,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


十三、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力


十四、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力

1、征收税款时,应开具完税凭证。

2、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服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服清单。


 

纳税人的权力与义务(二)


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适用、去的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审核软件备案的义务


四、按照规定安装、适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五、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六、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七、代扣、代售税款的义务


八、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九、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十、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税务行政复议


一、什么是税务行政复议

1、税务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决定的一项准司法行政行为。

2、是纳税人用来维权的有效方式。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就可以提出申请。

2、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3、申请书的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4、期限是60日内。

5、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

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

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行政处罚行为

6、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如颁发税务登记等

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那谁担保行为

9、政府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和解与调解

1、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存在其他合理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5、和解的,应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步骤有:征得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的意见,提出调解方案,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


五、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1、应在受理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复杂的可适当延期

2、纳税人对行政复议不符的,15日内可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一)


一、一般纳税人的概念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税务机关认定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税率由:13%,17%,0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年应税销售额50万以下,除此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以下

1、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3、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三、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范围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四、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范围

1、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2、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3、新开业的纳税人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


六、不纳入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时限和要求以及税务机关服务承诺


 

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二)


一、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管理的范围

1、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小星商贸批发企业(80万以下,10人以下)

2、新开业的纳税人的小型商贸企业

3、其他一般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的时限

1、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星商贸批发企业为3个月

2、其他的为6个月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

1、进项发票应在交叉稽查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

2、实行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


四、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申请时限和要求,以及税务机关办理、承诺时限

1、年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小星商贸批发企业可提出申请,20日内办理,3个月的辅导期。

2、新开业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20日内办理,3个月的纳税辅导期。

3、其他一般纳税人,40工作日内办结,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

 
 

网上申报

一、Vpdn网上申报的优势

1、在已办理宽带的基础上增加vpdn业务功能

2、可以确保数据安全

3、操作便捷

4、申报省时

5、服务完善

 
 

网上抄税

一、准备工作

1、建立vpdn连接

2、升级软件

3、参数设置

二、操作流程

1、抄税完成后,单击保税状态按钮,读取金税卡状态

2、单击远程报税按钮,向税务机关提交报税数据

3、单击报税结果,获取报税结果

4、单击清卡操作按钮,完成。

 

网络购票业务培训(一)

一、网络购票业务的概念

1、在通用机打发票实现在线开具的基础上,推进的网络化服务。

二、网络购票业务的基本要求

1、出口类发票

2、货物销售/修理修配类发票

3、农产品收购类发票

4、卷式发票

5、对纳税人的要求:一是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过票种核定,且存在通用机打发票票种,二是必须签订‘一户通’银行扣款协议。

三、网络购票的流程

1、购票申请:vpdn网络发票系统

2、购票受理:税务机关系统

3、发票的领取:上门领取或邮政配送

 

网络购票业务培训(二)

网络购票的要点问题

1、上门领取:携带打印好的通知书,携带税务登记副本原件,领取发票及验旧、发售回单。两天之内(除法定节假日)

2、邮政配送:准备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准备联系人身份证原件,验收发票及验旧、发售回单(16.30第二天配送,周末的下周一配送)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和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

 

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

一、预缴纳税申报表

1、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2、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3、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附表

4、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简介(一)

一、什么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1、是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信息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二、新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相关手续

1、报名培训,子主管税务机关取得《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一寸照片,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企业合同章或财务章、公章。

2、专用设备发行

3、安装使用:安装金税卡,安装开票软件,初始化,设置企业信息

三、防伪税控系统日常操作的基本流程

1、购买发票(持IC卡和相关资料到办税大厅)

2、读入发票:将IC卡上的发票号码读入开票系统

3、填开发票:在开票系统中填开打印发票,当月未抄税的发票可以作废,否则要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4、抄税报税,携带IC卡及发票汇总表到税务大厅报税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应用简介(二)

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1、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况:(一)退货、折让,无法认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情况说明或退让、折让协议加盖公章,蓝字发票复印件,有销货清单的附带复印件加盖公章,认证结果通知书。

(二)发票开具有误

2、流程简介:提交申请单,开具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二、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

1、需提供的资料:《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报备单》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发票内容开具错误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

三、一般纳税人抄税报税的方式

1、第一种:抄税后至报税大厅报税

2、第二种:抄税后企业自行远程报税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

1、认证方式: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后,应及时持抵扣联至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办理专用发票的认证手续。已开通网上认证系统的企业应及时通过网上认证系统收到的专用发票

2、认证的期限:2010年1月1号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为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90天内。

 

个人感悟:

通过国税的学习,了解学习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等日常应税,比如开具发票,税务登记等。对国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算是填补了自己在税法方面的知识空白。如果自己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也可以从容的面对解决问题。

 

 

会计辅导班咨询电话:83700187

地址:夹河街东首邮局西隔壁彭城星座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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